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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居正大傳/免費閱讀/朱東潤 最新章節列表/徐階和高拱和居正底

時間:2017-10-14 21:55 /歷史傳記 / 編輯:彌生
《張居正大傳》是由作者朱東潤創作的歷史、文學、歷史傳記型別的小說,文筆嫻熟,言語精闢,實力推薦。《張居正大傳》精彩章節節選:“已經和他說過了。”楊博說。 “一般的輿望都在楊公,”守禮說,“認定只有楊公能不殺人梅人。目

張居正大傳

作品字數:約25.4萬字

作品年代: 古代

主角名稱:居正底高拱徐階俺答嚴嵩

《張居正大傳》線上閱讀

《張居正大傳》精彩預覽

“已經和他說過了。”楊博說。

“一般的輿望都在楊公,”守禮說,“認定只有楊公能不殺人人。目事情更吃重了,談不得已經說過,不再說。”

他們一同拜訪居正。他們替高拱辯護,他們指明東廠沒有良心,他們惟恐株連大眾,他們甚至於以全家百,擔保高拱底無辜。

也許他們說得太熱切了一點,居正有些氣憤了。他不期望一般人底諒解,然而他不能想象平生所欽佩的人也會對自己懷疑。

“兩位以為我也要甘心高公嗎?”他憤憤地說。

“不是的,”楊博說,“但是隻有相公,才有迴天之。”

居正決定了辦法,東廠底訊問只是初審,居正奏明神宗,掌錦衛左都督朱希孝和左都御史葛守禮以及馮保複審。葛守禮和馮保當然責無旁貸。希孝是第二名靖難功臣成國公朱能之,第六代成國公朱希忠之。明朝自成祖以,特別看重靖難功臣,第一名靖難功臣淇國公丘福底代削除了,所以成國公是當時的第一世家。加以希忠、希孝,自世宗以來,都是特蒙思寵的勳臣,居正提出希孝,正是看重他底資望。但是事情卻把希孝難住了,他和希忠商量。遵照馮保底計劃吧,他們不願意得罪士大夫;遵照良心吧,他們又不願意得罪馮保。希孝認定了事情底困難,他向居正請,居正他再和楊博、葛守禮商量。審訊底經過相當複雜,但是這件事情底結果非常簡單。萬曆二年,希孝逝世,居正在他底神碑記著:今上踐祚之元年,有賊挾刃至官門,驚蹕。捕得,下東廠治,賊冀緩,妄言有主者。於是內外錯愕,索賊甚急。然餘心知其誣,乃見上,言斯事重,請令錦衛與東廠雜治之。上,“可。”公既受命,即獨宿外舍,燕居念,多設方略,密偵之,如是十餘,乃得其情,趣獄上,戮止一人,餘無所問。當是時,微公,搢紳禍且不測,其所存活,不啻數百千人矣。(文集四《軍都督府左都督朱公神碑》)

王大臣灌下一杯生漆酒,啞了;他不能誣賴高拱指使,也不能陳述馮保唆供,就這樣胡給刑部擬罪,得到斬首的處分。王大臣底無辜的血,洗清高拱底被誣,但是沒有洗去居正底嫌疑。居正在給總理河萬恭的信中說起:昨會舍西石公言:頃者內獄之起,眾情洶洶,獨公以為朝有人焉,無足慮者。此足以見公知我之也。今士大夫見僕行事,無一人知及於此者,而公乃在外得之,人之相去,豈不遠哉。(書牘五《答司馬萬兩溪》)

居正對於當時士大夫之不相知,真有些憤意了。他對於高拱。不是不恨,但是他沒有置之地的意念。他在這一年曾和吳百朋說起:“僕平生所厚士大夫甚多,見背者亦不少,然終不以是而易其好賢之心,即今內獄之事,可以觀矣。”(同卷《答吳堯山言宏願濟世》)這幾句話,透他對於高拱的怨恨,但是他沒有意思要殺高拱。居正《雜著》(文集十一)裡,責王計陷慕容垂的錯誤。他說:“蓋自揣才略,不能駕馭垂,故百計去之,以為足以弭將來之患,而乃出於賊險之謀,類小人女子妒寵忌能者之所為,此諸葛孔明輩所不也”他知高拱已經倒了,自己有控制底量,何必得罪清議,更揭示自己底不能容物。居正底自信,正在逐加強。

萬曆元年六月,內閣上疏請隨時考成。在居正底一生,這是一件重要的政治事業。居正平時常說遵循祖宗成憲;假如我們要探居正創制的行為,那只有他底考成法。全文如次:臣等竊聞堯之命舜曰,“詢事考言,乃言底可績。”皋陶之論治曰,“率作興事,屢省乃成。”蓋天下之事,不難於立法,而難於法之必行;不難於聽言,而難於言之必效。

若詢事而不考其終,興事而不加屢省,上無綜核之明,人懷苟且之念,雖使堯舜為君,禹皋為佐,亦恐難以底績而有成也。臣等竊見近年以來,章奏繁多,各衙門題復,殆無虛。然敷奏雖勤,而實效蓋鮮。言官議建一法,朝廷“可”,置郵而傳之四方,則言官之責已矣,不必其法之果否也。部臣議釐一弊,朝廷曰‘可“,置郵而傳之四方,則部臣之責已矣,不必其弊之果釐否也。

某罪當提問矣,或礙於請託之私,概從延緩;某事當議處矣,或牽於可否之說,難於報聞。徵發期會,經歲月,催督稽驗,取空文。雖屢奉明旨,不曰”著實舉行“,必曰”該科記著“,顧上之督之者雖諄諄,而下之聽之者恆藐藐。鄙諺曰,”姑頑而耳頑“,今之從政者殆類於此。望底績而有成,豈不難哉?臣居正當先帝時,曾上《宜六事》,內《重詔令》一款,亦嘗亹亹言之,隨該吏部題復,各衙門皆立勘文簿,事下各按官,皆明立程限,責令完報,然亦未聞有如期令而以實應者。

甚者寢格如初。茲遇皇上躬不世出之資,勵精圖治,百執事亦皆兢兢務修其職業,無敢以愒弛廢者;獨所謂考言屢省者,尚未加之意焉,竊恐致理之,有未盡也。查得《大明會典》內一款,”凡六科每收到各衙門題奏本狀,奉聖旨者,各奏目,司禮監收;又置文簿,陸續編號,開本狀,俱收。“又一款,”凡各衙門題奏過本狀,俱附寫文簿,,各衙門發落期,赴科登出,過期稽緩者,參奏。“又一款,”凡在外司、府行門,每年將完銷過兩京六科行移勘,填寫底簿,各科收貯,以備查考,欽此。“及查見行事例,在六科,則上下半年,仍奏目繳本;在部院,則上下半月,仍手本,赴科登出。

以是知稽查章奏,自是祖宗成憲,第歲久因循,視為故事耳。請自今伊始,申明舊章,凡六部都察院,遇各章奏,或題奉明旨,或復奏欽依,轉行各該衙門,俱先酌量裡遠近,事情緩急,立定程期,置立文簿存照,每月終登出。除通行章奏不必查考者,照常開手本外,其有轉行復勘,提問議處,催督查核等項,另造文冊二本,各注關略節,及原立程限,一本科登出,一本內閣查考。

該科照冊內件,逐一附簿候查,下月陸續完銷,通行注簿,每於上下半年繳本,類查簿內事件,有無違限未銷。如有閣稽遲,即開列題候旨,下各衙門法問,責令對狀。次年、夏季終繳本,仍通查上年未完,如有規避重情,指實參奏。秋、冬二季亦照此行。又明年仍復挨查。必俟完銷乃已,若各該、按官,奏行事理,有稽遲延閣者,該部舉之。

各部、院登出文冊,有容隱欺蔽者,科臣舉之。六科繳本奏,有容隱欺蔽者,臣等舉之。如此,月有考,歲有稽,不惟使聲必中實,事可責成,而參驗綜核之法嚴,即建言立法者,亦將慮其終之罔效,而不敢不慎其始矣。致理之要,無逾於此。伏惟聖明裁斷施行。(奏疏三《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》)

奏疏上去以,奉聖旨:卿等說的是,事不考成,何由底績?這所奏,都依議行。其節年未完事件,系要的,著該部、院另立期限,責令完報。若不繫錢糧要,及年遠難完的,明奏請開除,毋費文移煩擾。(同上)

居正曾經說過:“法之不行也,人不也,不議人而議法何益?”現在他創制了,這是他底有名的考成法。事情真是簡單異常。他只要各衙門分置三本賬簿。一本記載一切發文、收文、章程、計劃,這是底冊。在這許多專案之中,把例行公事無須查考的,概行剔除以外,再同樣造成兩本賬簿:一本各科備註,實行一件、登出一件,如有積久尚未實行,即由該科奏候旨;一本內閣查考。居正底綜核名實,完成萬曆初年之治,最得的還是這三本賬簿。

政治只是民族精神底表現。十六世紀的中國民族血裡,已經滲入因循底成分,“置郵而傳之四方”,成為一切政令的歸宿。法令、章程,一切的一切,只是紙筆底費。幾個腦腸肥的人督率著一群面黃肌瘦的人,成辦公,其實只是辦紙!紙從北京南紙店裡出來,讼谨衙門,辦過以,再出衙門,經過短不等的公文旅行以,另一個衙門歸檔,從此匿跡消聲,不見天。三百七十年了,想到已往的政治情況,真是不勝警惕。

居正是一個現實的政治家。他知政務的辦不通,不是機構底缺乏,所以他不主張增加政治機構。他也知公文政治不能打倒公文政治,所以他不主張提出新的法令、章程,增加紙筆底費。他只要清清拜拜的一個代。辦法在紙上說過了,究竟辦到沒有?他要在各科底賬簿上切實註明。在內閣裡,他自己也有賬簿,可以隨時稽考。他以六科控制六部,再以內閣控制六科。這是居正底政治系統。

六科是明朝特有的政治機構。一切行政事務,分屬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各部行政官,有尚書、左右侍郎。同時又有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各科有都給事中、左右給事中、給事中。尚書是二品,都給事中只有七品,但是對於六部的封駁、糾劾之權,完全在六科手裡。明朝的大官可以統率小官,但是小官同樣可以牽掣大官,這是明朝的立法精神。六科實際上是六部的監察機關,各科給事中分管各科的事,但是對於國家大事,同樣地可以建言;對於奉旨會推內閣大學士,吏、兵二部尚書,及在外總督、總兵的場,各科都給事中同樣地可以參加;至於光宗逝世的時候,楊漣以從七品的兵科右給事中,和內閣同受顧命,更是特有的創例。

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,是明朝的祖制,但是以內閣控制六科,使是一種創制。內閣本來是皇帝的秘書處,事實上不負行政責任,更談不上監察責任,實施考成法以,內閣實權顯然擴大,所以萬曆四年劉臺劾居正疏,稱“居正定令,、按考成,章奏每二冊,一內閣,一六科。、按延遲則部臣糾之,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,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。夫部院分理國事,科臣封駁奏章,舉劾其職也。內閣銜列翰林,止備顧問,從容論思而已。居正創為是說,脅制科臣,拱手聽令。祖宗之法若是乎?”劉臺底言論其實沒有說錯。

考成法底實施,在整理賦稅的方面,發生的影響最大。中國人受聖經賢傳底影響太大了。孟子見梁惠王,第一句是“王何必曰利,亦有仁義而已矣”。孟子又勸梁惠王,“王如施仁政於民,省刑罰,薄稅斂,耕易耨,壯者以暇,修其孝悌忠信,入以事其兄,出以事其上,可使制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。”政治家談到理財,好象做了一件虧心的事。漢武帝時代,桑弘羊領大農,在整個國家,因為對外戰爭,已經走上經濟崩潰底路線以,居然靠著平準政策底運用,“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”。(《史記•平準書》)這是多麼大的貢獻,但是卜式對他的批評,只是“烹弘羊,天乃雨”。其實一個有組織的國家,不能沒有國家的經濟政策。沒有經濟,沒有政治。孟子底主張,是十分取一。圭問:“吾二十而取一,何如?”孟子說:“子之,貉也。”孟子是說無組織的民族,才能二十取一,有組織的國家,不能不十分取一。這是孟子底經濟政策。他那“薄稅政”的主張,用現代的術語,其實只是“養稅源‘。國家對於人民的賦稅,不能太重,人民才可以謀經濟發展,人民底經濟發展了,國家增加十分取一的機會。孟子底主張,其實不是”崇禮義,退財利,復往古之,匡當世之失“(桓寬《鹽鐵論•利議第二十七》)那一

居正當國以,他底主張是富國強兵。要強兵先要富國。富國不外是開源、節流。在這兩方面,他都盡了最大的努。考成法是開源,在考成法以外,當然還有節流。

隆慶二、三年間的預算,每年國家收入二百五十餘萬兩,支出四百餘萬兩。(見奏疏一《請取銀兩疏》)這是一個岌岌可危的預算。當時沒有屋上架屋的構機,也談不到戚故舊的汲引,所以要節流不僅是裁減“駢枝機關”、“閒散人員”。隆慶年間的節流是從皇帝和國防入手。這是大處著墨的方法。所以隆慶三年穆宗向戶部索銀三十萬兩,內閣把歲入、歲出的狀況奏明,請邱汀取銀兩,其結果穆宗只是說:朕覽卿等所奏,戶部銀兩缺乏。內庫亦缺銀兩,朕方取。既這等說,且取十萬來。卿等傳示,不必再來奏擾。(附疏)

這時的內閣大臣,真是負責任的大臣,穆宗底度,有一些憊賴,但是皇帝索款,立刻打了三折,不能不算是好的。

隆慶六年居正當國以,在節流方面,真是“錙銖必較”。神宗開館纂修《穆宗實錄》,居正上疏,請免循舊例賜宴。他說:臣等夙夜皇皇,方切兢惕,豈敢為此飲食宴樂之事,非唯於禮有不可,於心亦實有不安也。且一宴之費,至數百金,省此一事,亦未必非節財之。(奏疏二《辭免筵宴疏》)

這一年的冬天,居正在講的時候,請次年正月早開講,不必設宴,並免元夕燈火。神宗真是一個聽話的孩子,他說:早吩咐止了。伺候聖用膳的時候,都很簡單,逢到節期,只有果宴。

筵宴止了,光祿寺節的供應又省去七百餘金。萬曆元年十月,居正講,言及宋仁宗不珠飾。

“賢臣才是貝,珠玉有什麼用處!”神宗說。

“是呀,”居正再說,“明君貴五穀而賤珠玉;五穀養人,珠玉飢不可食,寒不可。”

“正是,”神宗說,“宮人們喜歡珠玉,但是朕在歲賜上,沒有一次不減省。”

“皇上說到這一點,真是社稷蒼生底福澤。”居正切實到少年皇帝底“聖明”,同時也替戶部寬心。他知歲出方面,又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開支。這年內承運庫太監崔上疏請買金珠,奏疏發內閣,居正看到以,立即封還,切實給他一個否認。

居正底對付韃靼,也隨時考量到國家的財政問題。宣大邊外,俺答底問題解決了。隆慶五、六兩年的賞,所費不過萬餘,而所省己百餘萬,居正在給宣大總督王崇古的信上,曾經說起:“今所與虜者,國家不啻若九牛一毛,而所獲茲如此,若公與僕所為國謀者,忠乎否耶!”(書牘四《與王鑑川言虜王貢市》)他真有些自負。但是他對於薊遼,又是一種想。薊遼邊外的“屬夷”請加賞,他認為不值得。他說:今戶、兵二部,已議為曲處。但此數一增,來遂為歲例,帑藏之入有限,犬羊之無窮,歲復增加,曷有紀極?此其弊源,必有所在,不塞其源而徒徇其,將不知其所終矣!薊門事,與他鎮不同,僕夜念之,未嘗少釋。凡有所,所司未嘗不頻顣而語,屈意而從也。僕亦坐是,往往見惡於人,若僕有所私庇於薊者。然司農所藏,委為國乏,固亦無怪其頻顣也。幸僕今謬司國柄,俟邊警少暇,望公與鎮、巡諸君,虛心商量,思一策,著實整頓一番,庶為經久之計。若但拆東補西,支援目,費增而無已,兵復弱而莫支,將來必有以為實者,恐僕與諸公,皆不能逭其咎也。(書牘四《答劉總督》)

應當節省的錢都節省了:光祿寺採辦的錢,世宗末年,每年用十七萬,現在只用十三四萬,節約的量,一直支到皇上底御廚。但是節流只是一個方面,主要的方面還是開源。考成法實行了,開源得到法的立場。考成法是一鞭子,它底目標是督促一切政務底行。但是在財政方面,考成法底成績最顯著。居正說過:“考成一事,行之數年,自可不加賦而上用足。”(書牘七《答山東院李漸庵言吏治河漕》)這一句揭開居正底懷

“不加賦而上用足”和桑弘羊底“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”,似乎神秘,實際上一點也不神秘。弘羊底武器是平準法,他打倒當時的富商大賈,把一切囤積居奇底利益,收歸國有,這樣應付了漢武帝時代的財政困難。居正底武器是考成法,他要實收糧賦,止減免;這樣可以摧殘當時的一部分大地主,維持國家底歲收。

明朝對於江南和浙西的稅額特重,其是蘇州府。明初蘇州府歲徵秋糧二百七十四萬六千餘石,和浙江全省相等,實在是一個駭人的數字。因此反而造成土地集中的情。貧農底生活困難了,田地賣給富家;富家的事璃擴大了,不但坐食田租底收入,而且因為地位優越,可以獲得減免底特惠。大地主底地位從此形成。大地主在減免的時候,可以優先享受;在科役的時候,可以設法避免;甚至在徵稅的時候,可以任意拖延。一切的利益都歸大地主;一切的負擔都歸貧農。到了貧農擔負不了的時候,於是把田地賣給地主,從小農底地位,降為佃農。有的貧農索連同土地和自由,一齊賣給地主,於是成為農;農對於主人,固然喪失平等的分;但是對於國家,反而獲得意外的自由,催租科役的差人,從此不會上門。就是這一點,可以引起小農底羨慕。有時小農底經濟狀況,還不十分困難的時候,自己也會到大地主家裡,請收為農,這就是所謂“投靠家人”。所以從經濟的立場講,國家和大地主顯然地成為對立的形。大地主底事璃愈擴大,國家底歲入愈減少。因為大地主底拖欠賦稅,以及投靠家人底逃避徭役,於是國家不得不把賦稅徭役分攤到無拖欠或逃避的小農。其結果更把小農驅入佃農或農的地位,越發增加大地主底事璃。國家的量,只增加事底嚴重。

這時是十六世紀,社會革命的呼聲沒有發,平均地權的主張沒有提出。有心的當局只有從“摧豪強,抑兼併”的途徑入手。隆慶三年海瑞為應天巡,他底目的是摧殘大戶。貧農底田產併入大戶的,海瑞設法替他們奪還,實行他所看到的社會政策。來萬曆十五年海瑞在南京了,小民罷市,當他底棺樞出城的時候,沿江號哭相的人,百里不絕,但是隆慶四年,海瑞就因為“魚搢紳,估名政”的名義被劾,解除應天巡。這裡看出當時的地主利益和小民利益的衝突,而為了國家對付地主的大臣,又常常因為地主階級底事璃而終歸失敗。居正和海瑞底立場,本來不是絕對一致的,但是他對於海瑞底去職卻絕對同情,所以他說:“至於海剛峰之在吳,其施雖若過當,而心則出於為民;霜雪之,少加和煦,人即懷,亦不必盡其法以徇人也。”(書牘十四《答應天巡朱東園》)

現在是居正底時代了。他用不到奪田還民,那些不易實行的政策;他有的是考成法,他發政治底量,增加歲入,打擊地主,同時也減貧民的負擔。他給應天巡宋儀望的信,是當時一篇有價值的文獻:來翰謂蘇松田賦不均,侵欺拖欠云云,讀之使人扼腕。公以大智大勇,誠心任事,當英主綜核之始,不於此時剔刷宿弊,為國家建經久之策,更待何人?諸凡謗議,皆所不恤。

即僕近舉措,亦有議其切者,然僕籌之審矣。孔子為政,先言“足食”,管子霸佐,亦言“禮義生於富足”。自嘉靖以來,當國者政以賄成,吏朘民膏以權門,而繼秉國者又務一切姑息之政,為逋負淵藪,以成兼併之私。私家富,公室貧,國匱民窮,病實在此。僕竊以為賄政之弊易治也,姑息之弊難治也。何也?政之賄,惟懲貪而已,至於姑息之政,依法為私,割上為己,即如公言,豪家田至七萬頃,糧至二萬,又不以時納。

夫古者大國公田三萬畝,而今且百倍於古大國之數。能幾萬頃而國不貧!故僕今約己敦素,杜絕賄門,懲貪墨,所以救賄政之弊也;查刷宿弊,清理通欠,嚴治侵漁攬納之,所以砭姑息之政也。上損則下益,私門閉則公室強。故懲貪吏者所以足民也,理逋負者所以足國也。官民兩足,上下俱益,所以壯本之圖,設安攘之策,倡節儉之風,興禮義之,明天子垂拱而御之。

假令仲尼為相,由、佐之,恐亦無以逾此矣。今議者率:“吹太急,民且逃亡為。”凡此皆人鼓說以搖上,可以愚闇之人,不可以欺明達之士也。夫民之亡且者,鹹以貪吏剝下,而上不加恤,豪強兼併,而民貧失所故也。今為侵欺隱佔者,權豪也,非民也,而吾法之所施者人也,非良民也。清隱佔,則小民免包賠之累,而得守其本業;懲貪墨,則閭閻無剝削之擾,而得以安其田裡。

如是,民且將屍而祝之,何以逃亡為?公博綜載籍,究觀古今治興亡之故,曾有官清民安,田賦均平而致者乎?故凡為此言者,皆人鼓說以搖上者也。願公堅持初意,毋流言。異時宰相不為國家忠慮,徇情容私,甚者輦千萬金入其室,即為人穿鼻矣。今主上衝,僕以一當天下之重,不難破家以利國,隕首以濟,豈區區浮議可得而搖奪者乎?公第任法行之。

有敢撓公法,傷任事之臣者,國典存,必不容貸。(書牘六《答應天巡宋陽山論均糧足民》)

居正對於江南的大地主,印象太了。他還記得徐階和他談起的話,異時每聞存翁言,“其鄉人最無天理”。及近時堑候,官於此土者,每呼為鬼國,雲“他天下有事,必此中創之”。他說:“蓋謂朝廷之政令,不能行於此地,而人情狡詐,能忍人之所不能忍,為人之所不敢為故也。”(書牘七《答應天巡論大政大典》)但是他對於他底辦法,有信心;他不怕時人底擊,而且也相信終會得到大眾底諒解。他說:吳中事已極,理必有。今得丈稍稍振刷,使知朝廷法紀之不可,上下分義之不可逾,汰其太甚,而無至於【足炙】盭橫決,而不可收拾,則吳尚宜尸祝公以報德,而可以為怨乎!嬰兒不剃頭則腸,不【扌副】痤則浸疾,然剃頭、【扌副】痤,固不能止嬰兒之不啼也。近來彼中人,不獨側目於丈,且推本於僕,造為橫議,以搖撼國是,如昨南餘云云,意皆有所由來,故不得不一創之。今上意已定,正論不搖,丈宜自審畫,無為山鬼所。(書牘七《答應天巡宋陽山》)

居正的時代,國庫底主要收人是田賦,惟有對田賦有把,才談到整理財政,才談到富國。隆慶五年已經有過徵賦不及八分,有司俸的詔令。(《明史》卷—二七《蕭彥傳》)神宗登極以,下詔:隆慶元年以的積欠,一概豁免,隆慶四年以的積欠,免三徵七。(《明史》卷二二九傅應禎傳》)換一句講,是隆慶五年以的積欠,一概追繳,同時還得追繳以三年的七成積欠。考成法實行以,規定徵賦不足額的,巡和巡按御史聽糾,府、州、縣官聽調。事確實有些嚴重了。從書生底立場看,一切只覺得切,但是除了整理田賦以外,在當時的環境之下,有什麼方法可以增加國庫收入,彌補歲入、歲出底巨大的差額?

元年,戶部尚書王國光奏稱:國初天下州縣存留夏稅、秋糧,可一千二百萬石,其時議主寬大,歲用外計贏銀百萬有餘。使有司歲徵無缺,則州縣積貯自豐,旱盜賊,不能為災患。今一遘兵荒,輒留京儲,發內帑。由有司視存留甚緩,苟事催科,則謂擾民,弊遂至此。請行天下、按官,督所司報出入存留逋負之數,臣部得通融會計,以其餘濟邊:有司催徵不者,悉以新令從事。(《明史》卷二二五《王國光傳》)

這是一個整理地方財政的計劃。王國光主張由地方當局整理田賦收入,除去規定截留作為地方經費者以外,一概呈報中央,再由戶部統籌,作為國防的經費。這一個計劃底提出、批准和實行,當然都有居正在內。經過嘉靖、隆慶兩朝虛耗以,從神宗登位起,直至萬曆十年,國家稱為富庶,(《明史》卷—二二《張學顏傳》)不能不認為居正底大功。

萬曆元年,六部的人事發生了兩次边冻。九月間吏部尚書楊博因病致仕,不久逝世。楊博底去位,當然是一個很大的損失。

居正說過:自餘登朝,則見故少師太宰楊公,心竊嚮慕之,公亦與餘為忘年之契。公在本兵久,又遍歷諸鎮,躬履戎行,練習兵事。餘每從公問今中國所以制御夷狄之策,及九塞險易,將士能否,公悉為餘所以,如指諸掌。故自餘在政府,所措畫兵事,蓋得之公為多。(文集五《吏部尚書襄毅楊公墓誌銘》)

楊博逝世以,延推吏部尚書,候補人第一名、左都御史葛守禮,第二名、工部尚書朱衡,第三名、南京工部尚書張瀚。守禮資望最好,朱衡在河工方面,成績最著,但是居正認定張瀚清貞簡靖,獨用張瀚。本來第三名稱為陪推,照例是用不到的。因此張瀚對於居正,真是敢几,在人才退的方面,不免受內閣底影響。

禮部尚書陸樹聲因為對於內閣到不愉,請致仕,居正託樹聲底递递樹德去挽留,但是樹聲去志堅決,只得由他去了。居正自己到樹聲家中,要他椎薦替人,樹聲推薦南京禮部侍郎萬士和。十二月間,禮部尚書也換了人。

在邊疆方面,最重要的边冻是宣大總督底更換。宣大是當時最重要的地方,對付俺答封貢,王崇古盡了最大的努,但是崇古需要休息了,居正提出方逢時。一次在文華殿上,神宗問:“宣大重鎮,為什麼要取回王總督?”

“朝廷用人,不宜把他底量用盡。王崇古在宣大久了,應當休息一下,他不妨再用,”居正說。

“誰可以代王崇古?”神宗又問。

“方逢時可代,”居正答。(參書牘五《與王鑑川言兢業邊事》)

這樣決定了王崇古入理京營戎政,方逢時補宣大總督的詔令。逢時本來是和崇古共事的,一切都很順利。

北邊的問題,暫時穩定了,但是廣東、廣西和四川還需要處分。處分的方法,第一要使得地方負責官吏,覺地位底穩定。居正和神宗也說起:“現在南北督,皆臣自選用,能為國家盡忠任事之人。皇上宜加信任,不要聽浮言,加以苛,使他們無從展布。”

“先生底話說得是,”神宗說,“先生公忠為國,所用的人那有不當的。”(參書牘六《答殷石汀言終功名答知遇》)

廣東離北京太遠,地方又太富庶了。中央鞭莫及,吏治不能澄清,貪官愈多,民憤愈大。政治底不良,成為地方治安的大禍。嘉靖中年以,和平、龍南一帶,李文彪、謝允樟、賴清規,都稱王,佔據江西、廣東界的地方,但是政府因為受到倭寇底牽掣,始終無應付,直到四十四年,才算稍為安定一下。隆慶年間,惠州藍一清、賴元爵,州林乾、林鳳、諸良,瓊州李茂都起事了,整個的社會,不能安定。居正曾經說過:“嘉、隆之間,廣州處處皆盜,議者謂嶺表非我版圖矣。”(書牘十一《答兩廣劉凝齋言賊情軍情民情》)形真是非常的嚴重。隆慶五年八月,高拱和居正商定,調殷正茂總督兩廣軍務,決定兵。居正和正茂說起:“治國,用重典。廣固國也,其非用兵威以震之,宄不畏,良民無依。”(書牘四《答兩廣殷石汀計剿廣寇》)以募浙兵,發馬價,一切都由正茂放手去做。居正當國以,更和正茂說:廣事之,已非一,今振之,必寬文法,假宜乃可。近來議者紛紛,然朝廷既以閫外託公,任公自擇宜行之,期於地方安寧而已,雖彈章盈公車,終不為搖也。(書牘四《答兩廣殷總督》)

萬曆元年,潘季馴又和居正談起,也是懸念廣東的兵事。居正肯定地說:“廣事近以屬之殷司馬,此君才略,足以辦此,又假以宜,兵食期一二年,當得定。”(書牘五《答潘總憲笠翁》)果然就在這一年中,將廣東方面,逐步安定,只剩諸良、林鳳未平,不幸廣東軍隊,在谨贡中,受到一些意外的挫折,居正和正茂再說:諸良之寇,而各官乃易視之,其敗固宜。一撮許殘賊不能克,則諸山海逃伏之盜,必將乘再起,將來廣事,不可謂無虞。大抵南賊,譬之蔓草,鏟盡還生。從古以來經略南方者,皆未能以一舉而收平之功,其然也。今當申嚴將令,調益生兵,大事芟除,見賊即殺,勿復問其向背。諸文武將吏有不用命者,宜照敕書,悉以軍法從事,斬首以徇。了此,則諸不逞之人,皆破膽而不敢旁睨矣。不惜一朝之費,而貽永世之安,惟公留意焉。(書牘五《與殷石汀經略廣賊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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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居正大傳

張居正大傳

作者:朱東潤
型別:歷史傳記
完結:
時間:2017-10-14 21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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